问:家电下乡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简单地说,家电下乡是指农民在指定的网点购买指定的家电产品,国家财政对农民消费者给予销售价格13%的直接资金补贴(如购买一台1000元的彩电,可获补贴130元),以此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问:家电下乡具体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家电下乡实施时间暂定为4年,从2009年2月1日到2013年1月底止。这一期限内,在全省、市范围内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在家电下乡推广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均可享受补贴。
二、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4类,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具体有1264个产品型号,可供选择。国家近日又确定将电脑、空调、微波炉、电磁炉列为补贴类家电下乡产品,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每户农民每产品可购买二台(件)。
问: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需携带什么证件?如何识别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
答:农村居民持个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本”到指定的悬挂有“家电下乡指定店”字样,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及购买须知的店铺购买。购买时要注意索要“税务发票”和“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并核对后填内容与本人情况是否一致。
问: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如何领取补贴?如何识别家电下乡产品?
答:购买后,购买人需带上:1、购货发票;2、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本;3、补贴家电产品专用标示卡;4、购买人的储蓄存折。在规定时间内,农民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民储蓄账户上。家电下乡产品外包装的正前面印制有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识及“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
问:如何保证家电下乡产品的供应、销售及维修服务?
答:为保证下乡产品的供应、销售及维修服务,对参加家电下乡工作的生产和流通企业在生产、配送、销售、维修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确保不脱销、不断档;二是需要送货的产品,保证送货上门;三是保障商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四是对符合“三包”规定要求退货的,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家电产品的“三包”规定,应退尽退,并积极做好退换货流程处理和服务;五是销售及服务网点具备所销售家电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维护等服务技能,负责安装调试、使用辅导、包教包会,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家电产品的三包规定,强化维修服务网点,开展巡回维修服务等。如有违反以上服务承诺可拨打以下投诉电话:
市商务局:0858-8325746 钟 山 区:0858-8693744
六 枝:0858-5329146 水 城:0858-8932833
0858-5322449 盘 县:0858-3666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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