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24年2月2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研究部署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3月28日,国务院召开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视频会议,李强总理就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3月7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4月12日商务部等14部门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商消费发〔2024〕58号),进一步细化明确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措施。4月27日,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黔府发〔2024〕4号),结合我省实际系统安排部署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4〕4号)精神,结合《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要求及我省实际情况,省商务厅联合省直相关单位制定了《贵州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切实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落地。
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高质量发展大局,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绿色消费而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主要承载着两大战略目标:一是致力于全面提升市民出行安全的保障水平。电动自行车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交通工具,其安全性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我们能够有效淘汰那些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电动自行车,确保市民出行的安全性,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二是大力推广绿色、环保的出行理念。我们积极倡导市民更换更加节能环保的新型电动自行车,以实际行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此举不仅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对促进长远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深远意义,有助于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最大限度让百姓享受到以旧换新政策带来的真金白银的优惠,切实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重点包括工作目标及补贴对象、范围和标准、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工作目标部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提高技术、车辆安全等标准为牵引,鼓励引导市场上核心零部件老化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置换成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车型,以满足居民消费升级的需求,减少老旧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事故,努力打造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体系。力争到2025年底,促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8万台以上。
(二)补贴对象、范围和标准。对交回用于报废的旧车并换购符合要求的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按购车交易发票金额给予消费立减补贴,新购车辆车价为2000元以下的,每台立减600元;新购车辆车价为2000元及以上的,每台立减800元;对于交回锂电池电动自行车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在上述补贴基础上额外增加200元立减金额;销售门店更是提供旧车回收、新车选购、辅助上牌等“一站式”服务,旧车回收价由市场指导价决定,与购新补贴合并给予消费者在购物时进行立减。购车款支付时立享补贴抵扣,补贴到账“零时差”
(三)职责分工。对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生态环境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明确了职责分工(含市县级部门职责)外,还明确了各参与机构的相关责任,联动各部门实现旧车回收信息、新车登记注册、车辆来源、消费者信息全流程追溯,保障车辆安全流通,活动经费公开透明。经销商税务开票需通过数电认证,每日动态核验登录权限,确保资金拨付与补贴发放安全合规。数据溯源,确保车辆权属清晰,从源头杜绝盗抢车辆参与活动,结合车辆编码锁定流向,防范非法改装或流入二手市场。
(四)保障措施部分,包含: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宣传推动、加强路面监管、加强资金监管、加强监督管理等5方面举措,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广泛组织动员、加大宣传及政策引导,切实保障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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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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