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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市场备案是否有标准?
发布时间: 2024-12-11 来源信息: 贵州省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明确规定,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据此,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等市场主体备案工作。有关备案条件、备案流程、备案材料等问题,请咨询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